欢迎访问陕西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27日 11:05  点击:[]

按照教务处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受疫情影响,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根据2021-2022学年已经完成考试(考核)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进行第一批次本科生转专业。

2.第二批次:学生正式返校后,完成2021-2022学年未进行的必修课程考试(考核),计算2021-2022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参与排名的学生总基数不变),新增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第二批次本科生转专业选拔工作。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本学院办学资源、专业设置、班级容纳数量等条件,针对2021级拟转专业学生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原则

符合《陕西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管理规定,总体原则如下:

1.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群5%以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跨文理、艺术科类);

2.其他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所在专业群内申请转专业,如果跨专业群(不跨文理、艺术科类)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后降级随2022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生学习。

二、 组织机构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环境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系主任、学生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学生转专业有关的政策,执行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对专业情况及转专业要求进行咨询。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广明  郭军康

副组长:王家宏 王念东

成员: 王森 于生慧 朱鹏飞 秦向涛 王艳

三、拟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21级现有专业人数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第一批)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第二批)

备注

1

环境工程

75

15

15


2

环境科学与工程

35

15

15


3

环境生态与工程

53

15

15


四、接收条件

1.不跨文理、艺术科类;

2.累计不及格课程不得超过4门(含4门),补考后通过的课程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数;

3.无考试作弊,无校级纪律处分记录;

4.如在“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名单”中相关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5.环境学院根据现有办学条件拟接收2021级转专业人数共90,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五、选拔方式

学院采用面试的方式对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选拔考核。

六、工作流程

(一)第二批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1. 1024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拟接收人数。

2. 1025日前符合“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群5%以内”要求的学生,下载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拍照或扫描后上报转出、转入学院审核,办理转专业手续;若某专业出现申请转入学生超出该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时,则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按公布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顺序接收。

3.10月27日公示转专业结果。

(二)第二批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1. 10月26日,教务处公布本学院各专业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第二阶段拟接收人数;

2. 10月27日中午10点前符合学院接收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学业状况,综合考虑兴趣爱好及特长、未来发展等按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环境学院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转入学生按要求参加环境学院规定的面试选拔。

3. 环境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在10月29日上午前报教务处。

4. 11月1日公示转专业结果

七、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1026日-10月31日;

考核地点:根据疫情需要,届时若学生能到校,则在环境学院1B312会议室进行面试,若学生不能到校,则进行线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选拔小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86168291,王老师

九、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86132768,王老师 wangjiahong@sust.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827


上一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下一条:陕西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