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分为五个考察项目:英语测试、思想政治与品德面试、专业课口试、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英语测试(含听力及口语测试)
英语自我介绍及英语交流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课(口试)
<1>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专业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试题重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考核,通过命制专业课试题库以口试形式进行考核。
(4)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5)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注: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复试总成绩汇总及公布: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张榜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
六、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见“陕西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https://hj.sust.edu.cn/info/1036/2965.htm
(二)调剂名单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及相关学业水平标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2、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
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5、学院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七、体检
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考生入学后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
1、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调剂流程。
3、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通知发布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过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尽事宜以《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准。
九、其他
1、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 郭军康 李广明
副组长:李成涛
成员:马宏瑞 陈庆彩 王家宏 王念东 王森 杨米娜
学院纪委监督
电话:029-86168680
电子邮箱:hjjw@sust.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 邮编 710021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9-86168659/13709129743
电子邮箱:ymzh@sust.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710021
1、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