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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招生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
2021-04-25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要求(https://yjszs.sust.edu.cn/info/1035/1756.htm),按照疫情常态化下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招生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报考条件见《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要求。

2.招生专业如下,第二阶段拟招生人数:1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

学科方向

招生方式

0817Z2

资源与环境化工

01环境功能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

02化工污染防治及废弃物再利用

03新型化学品制备与环境风险评价

普通招考

3.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生人数不超过一名(不含专项计划)。

4.原则上不得转导师调剂,以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5.考生报考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二、考核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2.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环节将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3.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三、综合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和时间:综合考核时长不低于20分钟。

2.考核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等级和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2)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各项比例计算见第四部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问题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四、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

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1.5+(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0.75;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科研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思政一票否决)

2.初试成绩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及专业课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所有考生结合导师年度招生指标按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五、体检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基本办法及流程

1、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按总成绩计算办法,确认、汇总核算考生总成绩,以总成绩自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其中学校引进人才招生计划单独排队。

2.录取流程见《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https://yjszs.sust.edu.cn/info/1035/1756.htm)。

七、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宏瑞 李广明

副组长:陈庆彩

成员:马宏瑞 郭军康 王家宏 陈庆彩 王念东 李英宣 葛林科

秘书:杨米娜

八、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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